中新網1月6日電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在美國取得工作機會的外國移民必須先申請工作許可,這也通常是取得綠卡的先決條件。麻省理工學院的學者比對外國移民申請工作許可獲得批淮的結果和比率,發覺有“區域差異”。拉丁美洲移民獲得工作許可的比率低於亞洲和其他地區移民。
  最新一期“美國社會學評論”(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的論文“綠卡:外國人就業的統計或根據喜好的差異”中,兩位研究者檢驗2008年6月至2011年9月期間,68000家美國公司,為來自世界190個國家的198000外國移民,向聯邦勞工部提出移民工作許可(labor certification)申請案的批核結果。所有申請案都在同一個地點接受審批。
  在這段期間的就業證明申請案中,亞洲移民占申請案總數的66%。拉丁美洲移民申請者占15%,歐洲移民8%,加拿大5%,中東移民3%,非洲2%。
  研究發現,在這三年中,亞洲移民的工作許可申請案有91%獲得批准。歐洲移民獲准比率也高達90%。但拉美移民獲准率只有67%。該研究將公司提供薪資、職位名稱、公司特質、申請者簽證歷史等因素列為研究變量。
  申請案大多是信息科技、精密製造業、教育,或財經業相關領域的公司。但“區域不平等”的情形也出現在其他的職業領域中。研究發現,在美國找像廚師、營建工等就業機會的亞洲移民占此類工作總數的42%,他們獲得批准的比率比同領域的拉丁美洲移民高出81%。
  有趣的是,研究者發現,在一般審批過程中,工作許可獲准率低的拉美移民,如果申請案被“抽查”,也就是詳細審批各種支持申請的數據,拉美移民獲准比率與其他族裔並無不同。大約有13%的申請案件會被“抽查”。研究者認為,詳細檢審每名申請者數據的“抽查”是比較公平的審核程序。
  論文中指出,1990年,聯邦法明定,移民原來自的國家和其種族,不是審核考慮因素。但申請表中,卻要求申請者填寫原來自的地區和國家等資料。研究者承認他們不能排除申請者個人資格或工作特點的各不相同,可能會影響到申請案件被批准的機率。而這些因素並未列入研究考慮之中。
  研究者在論文中,為批核的“區域差異”提出一些補救方法建議。他們建議,所有的申請案都應經過詳細的就業資料審核。但這個程序無疑會加重行政負擔和開支。
  另一個較簡單的辦法是,在審批過程中,遮蓋申請者原來自的國家等數據,以求公平。
  該論文的兩位作者是MIT史隆管理學院助理教授卡斯堤拉(Emilio J. Castilla),以及原MIT 研究生、現任教布朗大學的萊信(Ben A. Rissing)。(唐嘉麗)  (原標題:研究稱:在美亞洲移民申請工作許可獲准率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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